日前,深圳金融監管局聯合多部門印發《關于深圳銀行業保險業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的行動方案》(深金發〔2025〕1號),推出6方面32條重磅舉措,全力提升金融支持經濟社會綠色轉型能力,加快打造美麗中國典范城市。
黨中央、國務院向來高度重視綠色金融,“十四五”規劃等系列文件多次強調其重要性,金融監管總局也積極響應,出臺諸多指導意見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深圳憑借改革開放前沿優勢,在綠色金融領域持續創新探索,此次《行動方案》便是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后精心編制而成。
《行動方案》明確三大工作原則,即市場主導與惠企利民結合、示范引領與創新驅動共進、系統謀劃與協同推進并行。其確立的總體目標振奮人心,未來5年,深圳將構建起多層次、廣覆蓋、多樣化且可持續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推動綠色貸款、保險、投資及各類綠色金融業務蓬勃發展。
在重點工作任務上,方案從四方面精準發力。于組織管理體系完善層面,健全考核激勵、加大資源傾斜、強化隊伍建設、提升運營綠色水平,督促金融機構全方位優化綠色金融架構。針對重點領域綠色發展,聚焦“20+8”產業集群,全力支持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綠色制造、海洋低碳產業等關鍵領域,為新能源汽車研發、綠色建筑建造、高排放行業轉型等提供堅實金融保障。
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方面更是亮點紛呈。積極探索碳排放權等資源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巧用企業碳賬戶創新產品,構建碳減排金融激勵機制;同時,創新保險費率機制,以ESG風險與碳排放掛鉤保費,大力發展巨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等特色保險,并為優質企業提供專屬融資服務。風險管理能力提升上,銀行保險機構需構建完善業務標準與統計制度,強化ESG風險管理,規范環境信息披露,確保綠色金融穩健運行。
為保障方案落地生根,深圳打出一套組合拳。監管上,強化統計監測與評估檢查,建立評價機制與實施指南,實施差異化監管;政策支持上,對氣候投融資等項目給予資助,提高綠色不良貸款補償比例,協調各方爭取更多資源與信息共享;跨境合作借助大灣區聯盟推進標準共建;產融對接協同多部門建立白名單機制,利用平臺精準對接;宣傳交流則積極傳播理念、組織培訓、舉辦競賽與推動人才認定,營造綠色金融良好氛圍。
此次行動方案的出臺,標志著深圳綠色金融發展踏上新征程,有望成為全國綠色金融創新發展的新標桿,為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注入澎湃金融動力,引領城市邁向綠色發展新未來。
校對:廖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