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
規劃提出,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臺階;到2035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規劃提出優化城鄉發展格局,分類有序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現代農業建設,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民收入增長;大力培養鄉村人才,吸引各類人才投身鄉村全面振興;繁榮鄉村文化,培育新時代文明鄉風;深入推進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增進農民福祉;深化農業農村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活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
附全文:
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主要內容如下。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新征程“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為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錨定建設農業強國目標,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確保農村人口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為底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以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提升鄉村建設水平、提升鄉村治理水平為重點,強化科技和改革雙輪驅動,強化農民增收舉措,扎實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五個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強支撐。
工作中要做到: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堅持循序漸進、久久為功。要充分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積小勝為大成。要統籌不同區域,合理確定階段性重點任務和推進時序,尊重客觀規律,不超越發展階段,不提脫離實際的目標;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統籌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實現鄉村全面提升。
主要目標是: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臺階。國家糧食安全根基更加穩固,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確保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鄉村產業更加興旺,實現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鄉村更加生態宜居,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更加完備,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升;鄉風文明持續提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傳承發展,農民綜合素質全面提高;鄉村治理更加有效,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農民生活更加美好、收入水平持續提高,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基本建立。東部發達地區、中西部具備條件的大中城市郊區鄉村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到2035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二、優化城鄉發展格局,分類有序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一)統籌優化城鄉發展布局。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為基礎,優化農業、生態和城鎮空間。嚴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等主要控制線,科學編制實施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強化耕地保護,堅決整治亂占、破壞耕地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省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有序恢復耕地,逐步補足耕地保護任務缺口。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實施耕地有機質提升行動,確保耕地數量有保障、質量有提升。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繪制全國耕地種植用途“一張圖”。優化鄉村功能和空間布局,充分發揮鄉村在保障農產品供給和糧食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傳承發展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加強以“七區二十三帶”為主體的農產品主產區建設,建設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筑牢“三區四帶”生態安全屏障。保留鄉村景觀特色,賡續農耕文明。
(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人地錢掛鉤”政策,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動人才、技術等要素規范有序向鄉村流動。率先在縣域內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一體推進城鎮和鄉村規劃、建設和治理,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支持中西部農產品主產區縣城建設。把鄉鎮建成鄉村治理中心、農村服務中心、鄉村經濟中心。推動縣域產業協同發展,以現代種養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為基礎,構建以縣城為樞紐、以小城鎮為節點的縣域經濟體系。發揮各類產業園區帶動作用,引導縣域產業集聚發展。
(三)分類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細化村莊分類標準,科學確定發展目標。集聚提升類村莊重點強化產業發展,改造提升基礎設施;城郊融合類村莊重點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特色保護類村莊重點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搬遷撤并類村莊有序實施搬遷撤并,解決好民生保障、就業增收和生態保護等問題。短期內難以判斷的村莊,留足觀察和論證時間,重點保障基本民生需要。
(四)銜接推進脫貧地區全面振興。過渡期內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抓好防止返貧監測,落實幫扶措施,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底線。加快補齊脫貧地區農村基礎設施短板,優先布局產業發展所需配套設施。推進脫貧地區幫扶產業高質量發展,構建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幫扶產業體系,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推進消費幫扶,完善脫貧群眾參與產業發展和分享收益機制。深化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推進攜手促振興行動,鼓勵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到脫貧地區共興產業。推動幫扶政策體系向推進鄉村全面振興轉換。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對有勞動能力的人口,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缺乏勞動能力、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完善相關社會救助政策。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縣域振興發展的支持力度,創新幫扶協作機制。
三、加快現代農業建設,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五)提高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水平。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首要任務,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堅持穩面積、增單產兩手發力,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17.5億畝左右、谷物面積14.5億畝左右。組織實施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大力實施糧食單產提升工程,推動糧食產能穩步邁上1.4萬億斤臺階。深入實施國家大豆和油料產能提升工程,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樹立大農業觀、大食物觀,農林牧漁并舉,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落實棉花目標價格政策,加強糖料、天然橡膠基地建設。健全市場監測預警體系,統籌做好糧食市場化收購和政策性收儲,完善儲備體系和制度建設,推進全鏈條節約減損,優化生豬、棉花、食糖市場調控機制,加強應急保供能力建設。
(六)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力度,推動逐步把具備條件的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提高建設標準和質量,完善建設、驗收、管護機制,支持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參與建設管護。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相掛鉤。深入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加快灌區建設改造。發展現代設施農業,推進設施種養業建設,完善烘干、物流等設施。加強農業生產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加強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防控,實施動植物保護工程,健全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和動物防疫體系。
(七)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優化科技創新體系,穩定支持基礎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科研機構,建立健全科技創新分類評價制度。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強原創性研究;加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強化技術集成應用;完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加快種業振興,建設種質資源保存鑒定等設施平臺;加快核心種源技術攻關,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培育大型種業企業。實施農機裝備補短板行動,加快大型高端智能農機和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等農機裝備和關鍵核心零部件研發應用;大力發展智慧農業;完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
(八)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完善糧食生產補貼,落實最低收購價政策,健全農資保供穩價應對機制,落實糧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實施差異化保費補貼政策,加大對產糧大縣的支持力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強化對糧食主產區的支持,合理安排產糧大縣獎勵資金規模,實施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行動,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穩定的協作關系。
四、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民收入增長
(九)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培育現代鄉村產業,做好“土特產”文章,發展鄉村種養業、加工流通業、休閑旅游業、鄉村服務業。以農產品主產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為重點,打造現代鄉村產業走廊,實施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優化產業鏈組織方式,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支持企業協同共建產業鏈供應鏈。建強產業發展載體,支持縣域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建設,發展優勢特色產業集群。
(十)深化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施農產品加工業提升行動,支持主產區建設加工產業園。完善流通骨干網絡,改造提升批發市場,布局建設城郊大倉基地,實施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工程。有序發展農事體驗等新業態,探索現代農業、休閑旅游、田園社區融合發展方式。
(十一)強化農民增收舉措。落實農民工穩崗就業政策和權益保障機制,加強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加大以工代賑項目實施力度。完善產業鏈利益聯結機制,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引導企業與小農戶加強利益聯結,推動增值收益分配向農戶傾斜。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動相關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
(十二)全面促進農村消費。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健全電子商務和物流服務體系,建設縣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動客貨郵融合發展,加快消費擴容。加大面向農村的產品創新和營銷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車、綠色智能家電等下鄉,深入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鼓勵信息消費,推進消費升級。發展農村生活服務業,實施農村消費市場凈化行動,完善消費配套設施。
五、大力培養鄉村人才,吸引各類人才投身鄉村全面振興
(十三)壯大鄉村人才隊伍。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和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加強對青年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訓指導,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計劃。鼓勵和引導青年入鄉發展和就業創業,加強農業農村科技領軍人才、青年人才培養,通過科技小院等形式,推動涉農教育與生產實踐緊密結合。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培養農技推廣人才,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建設鄉村公共服務和治理人才隊伍,實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持計劃和人才支撐項目,開展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等,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加強農村法律人才和兒童服務人才培養。
(十四)完善鄉村人才培養體系。健全涉農高等教育體系,優化提升職業教育,鼓勵符合條件的村干部、農民等報考高職院校,繼續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培育計劃。健全涉農培訓體系,統籌各類培訓資源,實行按需培訓。強化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強農村數字人才、電商人才培育。
(十五)健全鄉村人才保障機制。建立人才定期服務鄉村制度,支持返鄉人員、退役軍人、退休專家等投身鄉村全面振興,健全縣域人才統籌使用制度,推動科技、醫療、教育干部人才“組團式”幫扶,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建立健全鄉村人才分級分類評價體系,引導各地實行職稱評審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激勵各類人才投身鄉村,做好返鄉入鄉人才服務保障工作,將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就業人員納入涉農培訓范圍。
六、繁榮鄉村文化,培育新時代文明鄉風
(十六)提升鄉村精神風貌。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廣泛開展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宣傳教育,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加強文明培育、文明實踐、文明創建工作。做好普法、科普工作,反對封建迷信。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深化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強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持續推進移風易俗,弘揚良好鄉風家風民風,引導村民遵規守約,扎實開展高額彩禮、大操大辦、散埋亂葬等突出問題治理,完善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老愛親等約束性規范和倡導性標準。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推進農村殯葬改革,培育現代文明殯葬新風。
(十七)重塑鄉村文化生態。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供給機制,深入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健全城鄉“結對子、種文化”常態化機制,推進鄉村文化志愿服務,開展具有農耕農趣農味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探索建立群眾文藝團隊培育引導機制,開展鄉村文化指導員相關工作,推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聯動高效運轉,推進農家書屋改革創新。
(十八)增強鄉村文化影響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傳承,強化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實施傳統工藝振興工程,開展古樹名木復壯及古樹群保護。推進中國傳統節日振興,辦好中國農民豐收節。培育壯大鄉村文化產業,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計劃、鄉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提升鄉村旅游質量效益,加快數字賦能鄉村文化產業。
七、深入推進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十九)加快農業綠色低碳發展。推廣綠色生產技術,鼓勵測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機肥,降低經濟作物化肥施用強度,推進病蟲害綠色防控與統防統治融合,發展節水旱作農業。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行農業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加強對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監測評估。穩步推進農業減排固碳,推廣免耕少耕播種技術,降低農業甲烷和畜禽養殖臭氣排放,加快老舊農機報廢更新和綠色技術裝備應用,開展農業減排固碳技術攻關。
(二十)改善鄉村生態環境。推進耕地草原森林河湖休養生息,完善耕地輪作休耕、草原保護等制度,實行天然林保護與公益林并軌管理,開展重點河湖治理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深入實施長江十年禁漁,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治理,推進河湖庫“清四亂”,保護和修復小微濕地,推進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建立農村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制度。
(二十一)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權益,健全調查監測評價體系,開展生態產品總值核算,健全碳排放權、排污權、用水權交易機制。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市場化發展。開展鄉村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打造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加大綠色金融支持。
八、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增進農民福祉
(二十二)推進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提高路網通達水平,加快農村公路骨干路網提檔升級和基礎網絡延伸連通,深化推進“四好農村路”、城鄉交通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強化供水安全保障,因地制宜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模化發展,實施小型供水工程規范化建設和改造,加強中小型水源保障工程建設,實施水質提升行動。優化能源供給,鞏固提升農村電網,發展清潔能源。提升農房質量安全水平,持續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推動現代宜居農房建設。
(二十三)持續改善人居環境。深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因地制宜扎實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引導農民開展戶內改廁,完善農村廁所建設管理制度。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與生活污水治理有機銜接,鼓勵聯戶、聯村、村鎮一體處理。分類開展生活污水治理,以鄉鎮政府駐地和中心村為重點批次推進實施,基本消除較大面積黑臭水體。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進源頭分類減量、就地就近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收運處置,提升有毒有害垃圾處置能力。提升村容村貌,開展鄉村綠化美化行動和村莊清潔行動。
(二十四)穩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優化縣域教育布局,改善義務教育基本辦學條件,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強化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發展,加強教師培養培訓。推進健康鄉村建設,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應對重大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制度保障,開展老年和婦幼健康、優生優育服務,因地制宜建設公共健身設施。完善基礎民生保障,健全養老服務網絡,根據各地情況和農民實際需求,推進敬老院等設施建設,大力推進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提質增效,積極發展互助養老,堅決不搞“一刀切”。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做好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關心關愛服務,發展普惠托育服務。
(二十五)完善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合理安排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改善服務條件;盤活利用閑置設施用于社區服務,有序推動現有設施“一室多用”。提升農村社區服務設施效能,鼓勵群團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參與建設管理和提供服務。
(二十六)加快數字鄉村建設。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實施智慧廣電鄉村工程,推動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構建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加快管理服務數字化,推進“互聯網+”、“智慧廣電+”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加強鄉村教育、醫療、文化數字化建設。持續實施數字鄉村發展行動。
(二十七)優化鄉村規劃建設。因地制宜編制村莊規劃,優先建設既方便生活又促進生產的項目,引導農民參與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嚴禁違背農民意愿搞大拆大建。充分利用各類已建設施,嚴禁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景觀項目。開展鄉村建設評價。健全農村公共基礎設施運行管護機制,建立工程建設與管護機制同步落實制度,編制管護責任清單,合理分擔管護成本,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鄉一體化管護。
九、深化農業農村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二十八)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做好與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序銜接,依法糾正撂荒承包地、破壞耕地生產能力等行為。建立健全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健全土地流轉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營。鼓勵小農戶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運行管理、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嚴控集體經營風險和債務規模。
(二十九)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優先保障鄉村全面振興用地需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強化鄉村發展用地保障,省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落實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和設施農業用地保障政策,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統籌安排農業農村發展用地。規范有序穩妥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三十)健全多元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機制。發揮財政支持作用,堅持將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政策,用好新出臺的投融資政策。完善金融服務,健全大中型銀行服務“三農”工作機制,強化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支農支小定位,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市場化涉農金融風險補償機制,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完善農業再保險和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以市場化方式依法設立鄉村振興基金。引導和規范農業農村領域社會投資,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鄉村振興投入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三十一)扎實推進農村改革各項重點任務。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推進農墾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和墾地合作。完善集體林權、國有林場、草原承包經營、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等制度。推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發揮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以及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示范帶動作用。
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
(三十二)深入推進抓黨建促鄉村全面振興。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強化縣級黨委抓黨建促鄉村振興責任。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優化村“兩委”班子特別是帶頭人隊伍,全面培訓提高鄉鎮、村班子領導鄉村全面振興能力。發揮農村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農村黨員進縣級黨校輪訓,常態化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完善向重點鄉村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制度。加強鄉鎮、村干部關心關愛和待遇保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完善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推動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效銜接,把紀檢監察工作向村延伸覆蓋,強化對村干部監督管理,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
(三十三)推進以黨建引領鄉村治理。健全縣鄉村三級治理體系,加強縣級統籌協調,推動鄉鎮擴權賦能,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村級組織體系,全面落實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包鄉走村、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聯戶、村干部經常入戶走訪制度,推動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干部力量向基層充實,推動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下沉,切實提升鄉村治理效能。健全鄉鎮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制度,加強鄉鎮服務管理力量。制定鄉鎮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深化法治鄉村建設,加強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發揮好村規民約作用。創新治理方式,推動數字賦能鄉村治理,創新村民協商議事形式。
(三十四)維護鄉村和諧穩定。健全基層服務體系,加強鄉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完善治理平臺。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健全鄉鎮、村級應急管理協調機制和組織體系,完善防汛、防火等責任人制度,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開展相關宣傳和演練。壯大群防群治力量,落實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領導干部下訪接訪。完善農村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推進和諧鄰里建設。加強農村宗教活動常態化管理,全面防范打擊農村邪教違法犯罪活動,持續開展反邪教拒毒防毒宣傳教育、賭博違法犯罪專項整治,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打擊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十一、加強組織實施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要堅持和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全面落實鄉村振興責任制。要加強統計監測,適時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建立鄉村全面振興工作聯系點。加快涉農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完善鄉村振興法律規范體系。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作用,激發全社會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工作中要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形象工程。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來源:新華社
校對:李凌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