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自2025至2027年,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本地實際,在新車、二手車、報廢車、汽車后市場等各環節,圍繞管理制度、標準技術、數據平臺等各領域,深化改革、積極創新、先行先試。
力爭到2027年,在汽車流通消費領域,培育一批創新發展的典型企業,打造一批商旅文體健融合的典型項目,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激發汽車消費市場活力,促進汽車市場高質量發展。
五大試點任務
根據《通知》,試點任務覆蓋汽車消費、二手車流通、汽車回收利用等各方面,具體包括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促進二手車高效流通、營造汽車文化氛圍、完善報廢汽車回收利用體系、提升汽車流通消費數字化水平五大方面。
在汽車消費方面,《通知》指出,鼓勵相關地區優化汽車限購限行措施,推進購車指標精細化差異化管理,綜合運用經濟、技術等多種方式,探索逐步放寬或取消限購政策,更好滿足居民汽車購買需求。探索基于車、路、網、云、圖等高效協同的自動駕駛技術多場景應用,加快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突破和產業化發展,培育壯大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消費。
在促進二手車高效流通方面,《通知》要求提升二手車流通服務能力,支持第三方二手車信息查詢平臺建設運營,探索新能源二手車檢測和估值技術,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權威二手車檢測機構,提升二手車檢測結果公信力。
試點地區需結合本地實際聚焦一項或多項試點任務
《通知》指出,試點以城市為主體進行自愿申報,有意愿參加試點的城市,應編制《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經省級相關部門審核后推薦上報商務部。
《通知》強調,《工作方案》要結合本地優勢和市場特點,聚焦一項或多項試點任務,科學謀劃汽車流通消費改革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試點內容和保障措施等。
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將按照“成熟一批、啟動一批”的原則,分批研究確定試點城市名單。首批試點集中受理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校對:劉星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