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春市人民政府發布印發《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影視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的補充意見》(簡稱《補充意見》),旨在進一步推動影視產業體系形成,精準把握產業發展導向,鼓勵網絡微短劇等新興業態發展。
在此之前的2023年8月31日,《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影視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正式發布,共包含12條具體舉措,對獎補對象及兌現標準主要參照院線電影、電視劇、網絡電影、網絡劇進行設定。
2024年以來,國內網絡微短劇市場發展態勢迅猛,為支持和培育網絡微短劇產業快速發展,發揮政府引領作用,搶抓行業發展機遇,吸引更多劇組和影視企業到長春取景拍攝、投資興業,進一步完善長春市影視產業生態,長春市政府本次又出臺了《補充意見》。
《補充意見》明確,要支持網絡微短劇備案,對堅持正確價值導向、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題材策劃創作的網絡微短劇,可開通備案和審查綠色通道。要獎勵優秀網絡微短劇劇本創作,對提升群眾文化獲得感和生活幸福感,展示吉林省文化旅游、鄉村振興、都市生活等領域,并取得網絡劇片發行許可證、實現播放的網絡微短劇項目,每年綜合評選出10個優秀劇本作品,給予劇本版權方一次性獎勵10萬元。
《補充意見》提出,要補助在吉林省拍攝的網絡微短劇劇組。劇組在吉林省拍攝期間發生的制作配套費用(含購買影視置景材料、場地租賃、設備器材租賃、制作道具、聘請群演、車輛租賃、住宿等)超過20萬元(含)且未超過100萬元的,憑合法有效憑證給予劇組10%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新設立的網絡微短劇發行平臺企業,年營業收入達2000萬元(含)以上的,每年給予企業50萬元補助。對在影都搭建規模化微短劇拍攝場景,并實際投入運營使用的網絡微短劇基地,補助搭建拍攝場景企業實際投入的3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在影都運營網絡微短劇基地的企業,依據其運營面積及運營績效,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新評定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省級文化產業重點園區,分別給予企業2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投資總額超過1000萬元(含)的影視數字科技和信息技術類的新建或技改類項目,給予企業150萬元補助。
對獲評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絡視聽節目季度推優和年度推優的網絡微短劇,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對列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夢新征程”原創網絡視聽節目征集展播活動、“網絡視聽節目精品創作傳播工程”扶持項目等選題創作并播出的網絡微短劇,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評吉林省廣播電視局優秀網絡視聽節目的網絡微短劇,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影都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制作的網絡微短劇因文化出海產生的翻譯制作費用補助50%,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影都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制作的網絡微短劇版權發生海外交易,按照劇片交易金額的10%給予第一出品方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