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母子反目”戲碼在A股上演。
長江投資(600119)3月11日晚間披露,公司收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應訴通知書,法院已經受理公司參股公司上海長江聯合金屬交易中心(下稱“金交中心”)訴公司其他與破產有關的糾紛一案。
此次起訴,金交中心請求法院判令長江投資向其返還已分配利潤1.52億元,并承擔本案案件受理費、擔保費、保全費等。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上述案件在某種程度上屬于金交中心組織非法期貨交易事件的后遺癥。
金交中心稱,2015年起,公司開發了“上海長江聯合金屬交易中心行情分析系統”,通過網絡方式開展“長江油”、“長江銀”合約交易。此后,部分交易參與者因交易損失向公司提出賠償訴訟,并形成部分債權。
在金交中心看來,其從事的交易屬于非法期貨交易,交易無效,基于無效交易所收取的手續費不是合法收入,不得作為利潤予以分配;除手續費收入外,公司每年度均處于虧損狀態,不具備分配利潤的財務基礎和法律前提,因此,作為其參股股東的長江投資應該返還已分配利潤。
2016年至2018年期間,金交中心共8次向長江投資分配利潤,合計金額為1.52億元。
金交中心一度是長江投資的“搖錢樹”。
回顧歷史,長江投資于2014年12月宣布與南京長江發展等3家企業共同設立金交中心;金交中心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上市公司以貨幣方式出資2000萬元,持股比例為40%,系第一大股東。金交中心主營業務系為金屬現貨交易提供場所及相關配套服務。
金交中心成立后發展較快。其交易平臺于2015年6月正式上線,到2015年末便實現營業收入6677.63萬元,凈利潤為1633.33萬元。
2016年,金交中心推出現貨掛牌交易功能,隨之在交易費用上大賺。公司當期實現營業收入45.34億元,凈利潤3.98億元。同期,長江投資的營收、凈利潤分別為27.12億元、1.4億元(對金交中心的投資收益為1.54億元)。
彼時,金交中心風光無線,但危機也在顯現。
2016年7月,長江投資控股股東長江聯合收到上海市國資委《關于轉發市金融辦<關于提請關注上海長江聯合金屬交易中心存在潛在風險的函>》,函件指出金交中心在經營過程中,存在有投資者質疑其涉及未經審批開展原油交易和組織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等情況。
2017年,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相關部門等做好督導違規交易場所整改規范、清理整頓、對轄區內“微盤”交易平臺予以清理關閉等工作。同年5月下旬,金交中心要求會員按照相應時間交割,否則將被強行交割平倉。同時,其宣布對交易平臺及業務進行升級、調整,停止現有商品交易功能,現有合作銀行解約。
之后,金交中心業績迅速崩盤。2018年,公司營收為4837.28萬元,虧損4168.92萬元。2019年,公司停止經營,虧損3734.16萬元。
期間,各種委托理財合同糾紛紛至沓來。在相關判決中,金交中心被認定組織開展非法期貨交易,應當對投資者的交易虧損承擔主要責任。公司收取的手續費于法無據,應當予以返還;對于投資者的交易損失則需承擔70%的責任。該案還入選了上海金融法院證券期貨投資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5月,金交中心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去年11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金交中心破產。
對于破產參股公司的反噬,長江投資稱,暫時無法判斷該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
近年來,長江投資的經營十分低迷。2017年至2023年,公司的扣非凈利潤連續7年為負。2024年度,公司預計扣非凈利潤虧損4808萬元至7208萬元。公司核心主業之物流及倉儲服務業務收縮,收入下降。
校對:??呂久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