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wǎng)
葉玲珍
2025-03-19 23:06
3月19日消息,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f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
其中提出,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對城市公交企業(yè)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更換動力電池,給予定額補貼。鼓勵結合客流變化、城市公交行業(yè)發(fā)展等情況,合理選擇更換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車長類型。每輛車平均補貼8萬元;其中,對更換動力電池的,每輛車平均補貼4.2萬元;各地根據(jù)更新車輛和更換動力電池的需求情況和數(shù)量比例,自主確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補貼標準。
其中提出,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總體按90:10比例共擔,并分地區(qū)確定具體分擔比例。其中,對東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擔,對中部省份按90:10比例分擔,對西部省份按95:5比例分擔。各省級財政根據(jù)中央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安排配套資金,省以下經(jīng)費分擔機制由省級財政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