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4月1日,金融監管總局、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銀行業保險業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加強科技金融服務機制、產品體系、專業能力和風控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20條具體舉措,為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提供更加精準、優質、高效的金融保障。
具體來看,《方案》對加強科技金融產品體系建設作出詳細部署,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科技型企業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投放,靈活設置貸款利率定價和利息償付方式。對于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流動資金貸款,銀行可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最長可達到5年。
作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科技金融最近兩年都是銀行信貸的主要發力方向。以四大國有銀行為例,截至2024年末,四大行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余額增速均超過了20%,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其中,建行、中行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余額增速更是超過26%。
除了要求加大科技信貸投放力度,《方案》還提出要優化科技保險保障服務、推進科技金融政策試點、鼓勵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加強與創業投資等機構合作、支持科技型企業債券融資等。
在推進科技金融政策試點方面,《方案》明確,要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有序擴大至具備經濟實力較強、科技企業數量較多、研發投入量較大、股權投資活躍等條件的地區,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起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
深化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改革試點,支持保險公司發起設立私募證券基金,投資股市并長期持有;開展科技企業并購貸款試點,研究擴大試點銀行、地區和企業范圍,支持科技企業特別是“鏈主”企業進行產業整合,暢通資本循環。此外,還要開展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發展知識產權金融業務,研究擴大知識產權內部評估試點。
加強科技金融服務機制建設是《方案》部署的重點之一。《方案》提出,要優化內部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適當提高科技金融相關指標在內部績效考核中的占比,適當提高科技型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切實提升業務人員支持科技創新的主動性。
記者注意到,此次《方案》為多部門政策組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這主要是考慮到凝聚金融監管、科技、發展改革部門的政策合力,打好科技金融服務的“組合拳”。
《方案》要求,各金融監管局要加強與轄內科技、發展改革部門的協同合作,在政策引導、措施聯動和聯合研究等方面形成合力,促進企業信息共享,及時解決科技金融服務面臨的實際問題。鼓勵地方科技、發展改革部門通過貸款貼息、保費補償、風險緩釋等措施,加強對科技創新重點領域薄弱環節金融服務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