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從業正負面信息都記錄。
近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了《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準確記錄會計從業者獎懲信息。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已在去年9月上線試運行,2025年1月1日正式運行。
對個人的表彰獎勵、行政處罰信息,要求十個工作日內進行記錄。個人可以在全國統一平臺上查詢本人的獎懲信息。對本人的會計獎懲信息有異議的,可提交證明材料申訴。據悉,此舉有利于行業深化教育引導和加大懲戒力度,持續推動行業誠信建設。
十個工作日內上報獎懲記錄
《管理辦法》所稱的會計獎懲信息包括財政部門對單位、個人給予的表彰獎勵、行政處罰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外,財政部門應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對其作出的單位、個人會計獎懲情況進行記錄和歸集。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應當遵循依法記錄、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動態更新的原則,保證單位及個人的相關信息及時準確記錄。
據悉,表彰獎勵信息是指單位、個人受到財政部門關于會計工作的表彰獎勵情況,包括單位、個人基本信息、表彰獎勵名稱、級別、時間、授予單位名稱等。行政處罰信息是指單位、個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受到的行政處罰情況,包括單位、個人的基本信息,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單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地地址等。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個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會計工作經歷等。
財政部門應當自作出獎懲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在全國統一平臺對相關事項進行記錄。記錄的行政處罰被停止執行、被變更、被撤銷、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作出記錄的財政部門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撤銷相關記錄。
單位可以在全國統一平臺上查詢本單位的會計獎懲信息。個人可以在全國統一平臺上查詢本人的會計獎懲信息。單位或個人對全國統一平臺上記錄的本單位或本人的會計獎懲信息有異議的,可通過全國統一平臺向作出記錄的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證明材料。
《管理辦法》還稱,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違規泄露信息記錄等違法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順應新會計法要求
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有一定的背景。
會計工作是經濟建設的一項基礎工作,會計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財政部高度重視會計誠信建設,近年來,相繼印發《財政部關于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8〕9號)、《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的通知》(財會〔2023〕1號)等文件,通過樹立道德標準、深化教育引導和加大懲戒力度等方式,持續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在第四十七條增加“因違反本法規定受到處罰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進一步夯實了會計行業推動社會信用建設的制度基礎,這給記錄會計信用提供了法律保障。為貫徹落實新的會計法要求,《管理辦法》應運而生。
排版:王璐璐?????????
校對: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