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六部委日前印發《關于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到2029年我國數據產業規模年均超過15%的復合增長率目標,并在此基礎上描繪了數據產業結構優化、數據技術創新能力躋身世界先進行列,數據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大幅提升以及數智應用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競相涌現的未來產業愿景。
數據產業是利用互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對數據資源進行產品或服務開發,并推動其流通應用所形成的新興產業,包括數據采集匯聚、計算存儲、流通交易、開發利用、安全治理和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等。據IDC數據,全球數據產業規模至2024年增長至2983億美元,過去五年內實現了10.4%的復合增長率,同期中國數據產業規模擴大至2.5萬億元,年均增長率高達25%。
盡管增速上中國數據產業跑在了全球前列,但產業擴張過程中的短板約束與結構失衡的問題依然較為突出。目前我國年度新增數據量接近1.0ZB(數據儲存單位-澤字節),數據生產總量達到32ZB,但年度保存量只有3.0%左右,一年未使用的數據占比約四成,數據加工能力不足導致大量數據價值被低估以及未能被挖掘復用;在數據存儲方面,終端存儲占比較高,云存儲等智能存儲占比太低,且分散存儲現象較普遍,數據互聯、復用系數不高;此外,目前我國數據產業領域的企業雖超過19萬家,但數據應用企業占比只有25%;而在數據流通交易方面,目前交易所需求方是供給方的1.7倍左右,數據產品成交率約為18%,場內交易供需匹配率低,海量數據和豐富場景優勢潛力有待釋放。
在核心算法、高端芯片等關鍵技術依然對數據產業發展構成重大瓶頸的同時,數據領域人才供給嚴重不足,尤其是高素質專業人才的極度短缺成為了數據產業升級擴張需要跨過的重大障礙。另外,我國數據產業呈現出明顯的區域非均衡性特征,數據企業多集中于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和江浙等沿海地區,其他地區則相對滯后;與此同時,由于不同行業、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的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現象依然存在,導致數據資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低下;此外,數據標準的不統一也制約了數據的跨領域應用和互操作性價值的彰顯。
針對數據產業發展中的矛盾,《指導意見》遵循以統籌發展和安全、全方位建設與重點突出、存量重組與增量優化、市場機制配置為主和政府賦能支持為輔的基本原則,提出了系統性、實操性以及應用性十分顯著的頂層設計方案。基于供給側增長數量狀況直接關系到未來數據產業目標的實現,《指導意見》首先強調要培育多元化數據企業經營主體,包括培育數據資源企業,做強數據技術企業,扶持數據服務企業,做優數據應用企業,發展數據安全企業,壯大數據基礎設施企業。
對于處在重中之重位置的數據技術創新問題,《指導意見》重點明確要大力推動云邊端計算技術、新型存儲技術、數據標注和數據合成等核心技術攻關,在此基礎上,《指導意見》提出增強創新支撐能力,包括支持建設數據領域科學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支持數據產業領軍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科研機構和高校等建立創新聯合體,完善開源治理生態,支持建設數據技術開源平臺和社區,引導激勵企業深度參與社區運營。
在數據產業規劃布局方面,《指導意見》一方面明確要優化產業發展結構,支持有條件的行業龍頭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設立數據業務獨立經營主體和做強做優做大,促進集約化、規模化發展,大力培育創新型中小數據企業,支持向專業化、精細化發展,引導龍頭企業為中小企業提供數據、算法、算力等資源使用便利。加強產學研用協作,打造數據產業創新聯合體,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另一方面,《指導意見》提出發揮數據流動不受地理區位限制的優勢,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立足產業基礎和資源稟賦,建設數據產業集聚區,最終培育出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
盡管數據產業的基礎設施建設牽涉到許多方面,但歸結起來可以劃分為軟硬兩個層面。硬件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推動數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泛在可及、智能敏捷、協同高效的基礎設施服務能力,同時通過發展通算、智算、超算等多元化算力資源,打造全國一體化算力體系;軟件方面,《指導意見》強調創新數據安全產品服務,推動基礎設施安全、數據安全、應用安全協同發展,并擴大可信流通技術應用范圍,建立健全數據安全風險識別、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相關規范,健全數據分類分級標準,創設多層面的數據安全“護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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