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出臺促進政府投資基金發展的文件。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強調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基金要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薄弱環節,吸引帶動更多社會資本,采用市場化方式支持創新創業和相關產業發展,提升基金專業化市場化運作水平。
《指導意見》明確,要發展壯大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具體包括:一是合理確定政府投資基金存續期,發揮基金作為長期資本、耐心資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作用;二是積極引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本出資,壯大耐心資本;三是在需要長期布局的領域,政府投資基金可采取接續投資方式,確保投資延續性;四是優化政府出資比例調整機制,提振市場投資信心。對創業投資類基金,可適當提高政府出資比例。
為解決基金管理人不敢投、不敢退、怕擔責等問題,《指導意見》明確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從頂層制度層面為基金及管理機構“松綁”,鼓勵政府投資基金更好發揮作用,提高投資效率。
針對當前政府投資基金在退出過程中存在的“退出渠道有限、退出機制不健全”等難點、堵點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三方面舉措:一是規范基金退出管理。完善不同類型基金的退出政策。二是拓寬基金退出渠道。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則對接、標準統一。鼓勵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并購基金等。三是完善基金退出機制。探索簡化項目退出流程,優化政府投資基金份額轉讓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推動完善政府投資基金評估體系,構建更加暢通的退出機制。
“為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提高基金投資效能,《指導意見》明確基金要找準定位,合理統籌基金布局,防止同質化競爭和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效應。”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指導意見》,一是支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優化產業投資類基金功能。鼓勵發展創業投資類基金,著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二是加強統籌,整合優化基金布局。鼓勵國家級基金加強與地方基金聯動,在前沿科技領域和產業鏈關鍵環節,結合地方資源稟賦,通過聯合設立子基金或對地方基金出資等方式,形成資金合力。三是明確對基金設立的分級管理要求??h級政府應嚴格控制新設基金,財力較好、具備資源稟賦的縣區如確需發起設立基金,應提級報上級政府審批。
據悉,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圍繞政府投資基金預算和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考核、信息統計、信用建設、登記備案等,制定出臺配套細則,構建政府投資基金“1+N”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