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陳雨康
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大力提振消費、提高投資效益,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列為2025年九大重要工作任務之首,并提出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凸顯出消費在國內經濟增長中的支撐和引擎地位。然而,當下各地促進消費的政策舉措,多以“以舊換新”、促銷活動、發放滿減券消費券等傳統模式為主。若要進一步提升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提振消費的政策舉措亟待落到實處、細處,并且更具創新性。
2025年年初,部分省市紛紛發布新的提振消費政策。翻開這些文件,消費券、促銷活動、“以舊換新”等方案大同小異,千篇一律。總體上看,各地主要延續傳統思路,圍繞適當的降價和讓利去促進消費,缺乏更實更細的方法和消費模式創新。砸經費、給補貼,或許能在短期內提升消費數據,卻難以長時間維持消費熱情,最終甚至可能跑進“價格戰”的惡性循環。
降價和讓利固然可以“推一把”消費者,卻難以讓消費者自己“跑起來”,提升消費意愿是一項環環相扣的系統工程,需要從大處著眼,從小處發力,多方協同,多措并舉。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推動中低收入群體增收減負,提升消費能力、意愿和層級。此外,創新多元化消費場景、擴大服務消費等也是重要發力點。
《江蘇省繁榮夜經濟激發消費活力若干措施》近期發布,這份文件一定程度上為各地激活消費潛力提供了“范本”。記者發現,盡管夜經濟也是“老生常態”,《若干措施》卻瞄準“可感可及”的目標,堅持“小切口”來推動夜間消費,用“人情味”保障“煙火氣”。例如,在“擺攤”這一灰色地帶,《若干措施》明確了簡化審批手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柔性把握執法尺度,并鼓勵免收相關費用,為夜經濟的“小攤販”們松綁減負。《若干措施》還著眼于提升服務供給水平,在“審慎包容監管”的同時,“重視全面治理”,并推出“人才夜市”“技能夜校”等消費新場景,為消費者帶來全新的夜間體驗。
提振消費,絕不能片面地理解為活躍市場、推銷產品、把更多的貨賣出去。消費,從本質上說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需要,這其中涉及消費意愿、消費習慣、消費場景、消費保障等方方面面,是由復雜鏈條構成的系統工程。因此,促消費要從大處著眼,更要從小處著力,聚焦消費每一個環節的痛點和空白,用微觀、務實的手段,逐個擊破,才能讓消費這棵參天大樹真正枝繁葉茂,為國內經濟增長注入源源不斷的強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