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包天!
2月14日晚,紫天科技(300280)公告,公司收到福建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及相關人員因多項違規行為,面臨監管部門嚴厲處罰。此次處罰不僅涉及高額罰款,總計罰款金超500萬元,更有市場禁入的嚴厲舉措。
具體來看,紫天科技擬被處以100萬元罰款,實際履行公司負責人相當職務人員姚小欣、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宋慶、總經理李琳、財務總監LIXIANG(李想)因涉嫌拒絕、阻礙執法,除分別被處以80萬元罰款外,還均被處以10年市場禁入。
此外,2月13日披露的福建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1號顯示,紫天科技審計機構北京亞泰及其執行事務合伙人田夢珺也未能幸免,北京亞泰被處以100萬元罰款,田夢珺面臨60萬元罰款及6年市場禁入。如此力度的處罰,彰顯了監管部門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
業績變臉阻礙執法
回溯原委,2024年4月30日紫天科技披露2023年年報顯示,公司2023年歸母凈利潤爆雷巨虧12.1億元。5月6日,深交所向紫天科技發出年報問詢函,聚焦公司2023年度報告中各季度主要財務指標與中期報告的重大差異、互聯網廣告業務與云服務的業務模式及真實性、存貨余額大幅增長、往來款余額高企等關鍵問題。然而,紫天科技此后多次發布延期答復公告,至今仍未給出回應。當年5月28日,深交所再次發出《關注函》,督促紫天科技及董事長兼董秘宋慶配合監管、如實回復問詢函,但宋慶以個人身體不適、不負責具體回函工作等理由拒絕實質性溝通。
早在2024年初,福建證監局依法對紫天科技開展現場檢查工作,公司卻不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原董事長姚小欣、董事長兼董秘宋慶、總經理李琳、財務總監LIXIANG(李想)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檢查。
與此同時,公司2023年年報審計機構北京亞泰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簡稱“北京亞泰”)及其執行事務合伙人田夢珺,在福建證監局對紫天科技審計項目的檢查中,也多次無正當理由不提供2023年審計底稿。田夢珺還拒絕配合約談、不接聽電話、不回復短信及微信。2024年7月24日,北京亞泰先是寄出審計底稿,隨后又主動撤回,且后續未再寄出。
監管部門對紫天科技的違規行為持續關注并采取行動。2024年9月6日,福建證監局對紫天科技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公司卻拒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程序,深交所以《關注函》形式將立案信息對外披露。同年9月中旬,福州市公安局以“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對紫天科技立案調查,辦案人員多次聯系宋慶、李琳、LIXIANG(李想)等人,均未得到回應。紫天科技在10月27日僅披露了被福建證監局立案調查的事項,對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情況未作披露,深交所再次發布《關注函》揭示這一信息。
此外,福建證監局在對紫天科技立案的同時,還對紫天科技2023年審計機構北京亞泰拒絕阻礙執法行為立案調查,立案調查對象除了北京亞泰,還有該所執行事務合伙人田夢珺。
從嚴處罰責令改正
隨著調查深入,監管部門對紫天科技及相關違規當事人的處罰措施逐漸明晰。
最新公告顯示,監管部門對北京亞泰及其執行事務合伙人田夢珺拒絕阻礙執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北京亞泰將被處以100萬元罰款,田夢珺面臨60萬元罰款及6年市場禁入。
紫天科技也將面臨重罰,擬被處以100萬元罰款,實際履行公司負責人相當職務人員姚小欣、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宋慶、總經理李琳、財務總監LIXIANG(李想)均分別被處以80萬元罰款,同時被處以10年市場禁入。
此外,福建證監局還對紫天科技下達責令改正措施,指出公司存在多項嚴重問題。在監管配合方面,紫天科技拒不配合監管及檢查、調查工作;財務會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大額預付賬款與存貨列示不正確,通過不當確認短信發送業務、互聯網廣告業務及“云計算服務”業務收入虛增營業收入;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涉及3億元重大訴訟事項。福建證監局責令紫天科技在30日內整改、披露相關報告并提交整改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證監局在責令改正措施中明確說明了“更正后的定期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全面審計”。記者了解到,《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中第五條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果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對財務報表具有廣泛性影響,或者該事項導致公司相關盈虧性質發生改變,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對更正后財務報表進行全面審計并出具新的審計報告”。
熟悉資本市場法律法規的專家指出,配合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調查,是證券市場經營主體的基本義務。《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被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
對于拒絕、阻礙執法的行為,證券法亦規定了具體處罰條款。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拒絕、阻礙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調查職權,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面臨退市風險
紫天科技的這一系列違規行為,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破壞了資本市場的健康秩序。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紫天科技及相關審計機構本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卻目無法紀,公然拒絕、阻礙監管部門執法。紫天科技不提供財務賬證,審計機構也拒不提供審計底稿,這種行為嚴重破壞了資本市場秩序。
熟悉資本市場法律法規的專家指出,監管部門迅速做出反應,果斷對紫天科技及審計機構作出金額罰與資格罰的雙重處罰。這一舉措彰顯了監管部門堅決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堅定決心,切實落實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監管要“長牙帶刺”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隱匿會計憑證背后可能隱藏更大造假問題。此前,監管部門已對紫天科技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此次下達的責令改正監管措施,僅僅揭開了其違法違規行為的部分“面紗”。有專家認為,后續針對紫天科技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可能還將有更嚴厲的處罰落地。
此外,紫天科技還面臨著嚴峻的退市風險。監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若紫天科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被證監會責令改正后,未在要求期限內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公司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公司股票將被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據了解,目前紫天科技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仍在進行中,最終處罰尚未確定。一旦最終認定其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標準,紫天科技極有可能被強制退市。資本市場各方正密切關注事件后續發展,此次事件也為其他企業敲響了警鐘,合法合規經營才是企業在資本市場穩健發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