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又見操縱市場大罰單,合計罰沒逾2.8億元
中國基金報記者晨曦
又有“天價罰單”落地!
3月14日,證監會官網公布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楊某因操縱“安奈兒”等多只股票,被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1.4億余元,并處以相同金額的罰款。合并計算后,楊某被罰沒金額逾2.8億元。
經查,涉案期間,楊某實際控制多個證券賬戶,以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拉抬、虛假申報、封漲停等手段操縱“安奈兒”等多只股票,違法所得合計為140,194,187.9元。
證監會指出,楊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楊波違法所得140,194,187.9元,并處以140,194,187.9元的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1年,深圳證監局曾對一名同樣來自江西省上饒市的“楊某”作出行政處罰,涉案事由同樣為操縱市場。彼時,“楊某”操縱個股為東方中科,被深圳證監局沒收違法所得219.23萬元,并處以同等金額的罰款。
今年2月,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艷春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稱,2024年,證監會對42起操縱市場案件作出處罰,合計罰沒金額為49.5億元,同比增長42.2%,其中千萬元以上罰單占比41.9%,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操縱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何艷春指出,操縱市場行為“寄生”在市場肌體中,扭曲市場價格形成機制,致使買賣方向、報價金額和成交數量等市場信號失真,誤導交易決策。這實質上是欺騙中小投資者買進賣出,違法者在極短時間內獲取巨大利益、賺得盆滿缽滿,全身而退后,價格經歷暴漲暴跌,往往“一地雞毛”,中小投資者的股票“砸在手上”,甚至血本無歸。
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大對操縱行為的打擊力度:一是提升能力,不斷豐富線索篩查手段,強化大數據收集、智能化分析等技術手段運用,提高對操縱線索識別發現的精準度和及時性;二是集中兵力,抓好對諸如上市公司與市場機構內外勾連、推動股價暴漲暴跌、無視監管警示屢查屢犯等惡性操縱案件的打擊懲治;三是發揮合力,強化協同民事、刑事立體追責,使違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編輯:晨曦
校對:紀元
制作:艦長
審核:許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