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證券日報》記者從業內獲悉,多家公募機構將于近期啟動旗下信用債ETF(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作為通用質押式回購擔保品的申請。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3月21日發布《中國結算關于信用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產品試點開展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信用債ETF產品試點開展交易所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明確了資格標準、申請與受理程序及持續期管理要求等事項。
產品申請
要滿足五大條件
據悉,這是自2013年開展政府債ETF回購創新后,中國結算推進基金產品回購試點的新舉措。
根據《通知》,信用債基金產品申請作為回購擔保品開展回購業務的,需要符合五大條件:一是其投資標的均為符合相關規定且持續具備回購擔保品資格的證券交易所上市債券,不包含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次級債券;二是在基金產品投資運作中,不以基金產品持有的債券開展回購融資交易;三是投資標的的信用債發行人不少于30家,單一行業(以證監會門類行業分類)債券規模占比不超過30%,單一發行人債券規模占比不超過10%,債券規模按基金資產實際持倉規模計算;四是基金產品的做市商或流動性服務商家數不少于5家;五是基金產品資產凈值不低于20億元人民幣。
不過相關資格申請并不是“一勞永逸”,持續期管理同樣重要。《通知》顯示,如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經理被監管機構或自律組織通報發生風險或存在違規行為、基金產品連續3個自然月日均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人民幣、基金份額交易價格偏離基金凈值幅度超過5%等情形發生,中國結算將根據具體風險情況對信用債基金產品折扣系數取值進行下調或取消其回購擔保品資格。
目前,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基金”)、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富通基金”)等公募機構已表態旗下產品符合條件。按照《通知》中產品規模不低于20億元的要求初步篩選,除上述公募機構外,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方達基金”)、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時基金”)、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募機構旗下產品規模也滿足要求。
Wind資訊數據顯示,平安基金旗下公司債ETF規模超百億元。平安基金相關人士表示:“經公司評估,旗下公司債ETF符合進入債券通用回購質押庫的要求。若后續產品正式納入質押庫,投資者可利用該基金質押融資,借助資金杠桿來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海富通基金相關人士也表示:“海富通上證基準做市公司債ETF符合回購質押庫納入條件。”
信用債ETF吸引力
或進一步提升
在多位公募機構人士看來,信用債ETF開展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將帶來多重積極影響。
易方達基金固定收益特定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李一碩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舉可以為場內投資者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同時,對提升信用債ETF的吸引力具有重要意義,有助于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博時深證基準做市信用債ETF基金經理張磊認為,信用債ETF被納入回購質押庫,將極大增強產品吸引力,便利各類投資者參與,有望進一步推動信用債ETF規模增長。
“作為場內ETF的一個創新品種,信用債ETF具備諸多優勢。”海富通基金相關人士介紹稱,首先,信用債ETF投資交易方便,使用證券賬戶就可以購買;其次,作為ETF,其投資標的清晰透明,便于投資者更好地了解產品底層情況;最后,信用債ETF支持場內“T+0”回轉交易,更利于投資者進行股債等大類資產的靈活切換。
展望未來,李一碩建議,可推動培養更加成熟的ETF做市商生態圈,進一步提升ETF場內流動性,降低交易成本;推動跨市場ETF產品的開發,打通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進一步提升投資者資金運用的效率與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