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等七部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領域營商環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領域營商環境,充分激發各類主體的創新創造內生動力和活力,更好發揮知識產權對內激勵創新、對外促進開放的制度作用。
截至2024年底,我國國內發明專利有效量達到475.6萬件,成為世界上首個突破400萬件的國家,同期我國國內有效商標注冊量為4762萬件,累計認定地理標志產品2544個,此外,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發證量至去年年底增加到8.3萬件。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一梯隊的知識產權大國,知識產權創新也處于活躍期。對此,《意見》從市場化的角度切入,提出健全知識產權創新激勵機制,包括健全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制度,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方式的知識產權處置自主權,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健全單位、科研人員和技術轉移機構等權利義務對等的知識產權收益分配機制,同時支持高校、科研機構設立知識產權管理資金和運營基金。
由于“不愿轉”、“不能轉”、“不敢轉”、“不會轉”以及“不便轉”等因素的約束,我國知識產權尤其是專利性知識產權許多還處于“沉睡”狀態。為了促進知識產權走向“知識產錢”,從“書架”走到“貨架”,從實驗室走向實體工廠,《意見》強調加快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交易市場,提高知識產權資產的流動性和處置便利性,同時完善知識產權市場化定價和交易機制,如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標準,開展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內部評估試點,鼓勵知識產權保險、信用擔保等金融產品創新,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知識產權轉化的作用等。《意見》提出要推動專利代理、商標代理等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全面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滿意度評估,形成評價、整改、反饋、監督全流程銜接的服務評價機制。
按照最高檢發布的《刑事檢察工作白皮書(2024)》,去年全國受理審查起訴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中,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受理數的漲幅排在首位,高達110%,因此,作為優化知識產權領域營商環境的重要環節,《意見》除了明確要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以及健全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以依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外,特別強調推動與提升對知識產權的協同保護,包括健全知識產權行政裁決案件移送、協助調查、送達執行等知識產權行政裁決聯動和侵權快速處理機制,完善央地協作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信用監管體系,依法依規對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實施懲戒,并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的歸集公示。
當然,除了鼓勵知識產權創新、促進知識產權轉化以及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外,圍繞知識產權的服務還包括商標、專利的申請、審查和許可,商標的轉讓與變更以及著作權登記和知識產權的查詢等,《意見》就此明確提出要推進知識產權政務服務便利化,要求深化公共服務數字賦能。
最后要指出的是,無論是知識產權的創新,還是知識產權的流轉,抑或是知識產權的保護,都已突破了國家間的邊界,客觀上需要匹配與提升知識產權服務的國際化水平,《意見》為此強調須深化公共服務領域國際交流,如持續加強與各國知識產權審查機構合作,深化審查信息共享,支持有條件的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國際交流;尤其在深化地理標志國際合作方面,《意見》鼓勵開展地理標志相關標準外文版研究,提升我國地理標志品牌的國際影響力,同時支持中國企業提升商標品牌的附加值和競爭力,提高商標品牌國際化運營能力,塑造中國商標品牌良好形象。
圍繞著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所展開的服務,《意見》特別從組織創建與完善層面進行了全方位設計,首先,鼓勵各地方在貿易往來密集的國家和地區布局設立知識產權工作指導站以及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指導分中心,為企業提供專業高效的海外糾紛應對指導服務;其次,支持保險機構開發推出更多海外知識產權保險產品,推動設立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基金,助力企業降低維權成本;再次,及時收集和發布國外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信息,建設國外知識產權訴訟案件數據庫,為企業應對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提供信息支持;最后,要加大涉外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培育力度,提升企業海外糾紛應對指導的專業性和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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