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證監局披露一起對證券從業人員涉及“老鼠倉”案的行政處罰。中信證券一名IT工作人員因“老鼠倉”被“沒一罰一”。安徽證監局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時任中信證券信息技術中心高級經理李海鵬被沒收違法所得213.14萬元,并被處以213.14萬元罰款。
據了解,“老鼠倉”主要是指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相關的證券交易,泄露未公開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老鼠倉”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有本法第二十條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安徽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李海鵬1988年7月出生,時任中信證券信息技術中心高級經理。2018年12月起,李海鵬獲得中信證券CRM系統應用開發崗權限,可以獲取中信證券所有客戶的賬戶信息、資產規模、交易持倉等未公開信息。
處罰決定書顯示,李海鵬趨同交易長達3年。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李海鵬通過CRM系統,獲知高某基金的持倉、委托、當日成交記錄等未公開信息。李海鵬在獲取高某基金的成交記錄后,開始控制妻子及妻子姊妹的股票賬戶組,進行趨同交易。李海鵬控制的賬戶組包括:妻子同胞姊妹程某1在廣發證券、東方財富證券開立的賬戶,以及妻子程某2在廣發證券開立的賬戶。期間,李海鵬控制“程某1”賬戶組累計交易股票128只,累計交易金額6483.80萬元,其中,與高某睿遠基金趨同交易股票76只,趨同交易金額2900.38萬元,趨同盈利金額213.14萬元。
近年來,“老鼠倉”事件頻發,已有多位證券從業人員因“老鼠倉”交易被罰。5月1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2024年執法情況綜述顯示,去年嚴肅查辦59起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件,開展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專項治理行動,對38名從業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證券公司高管孫某祥違規買賣股票等違法行為開出同類案件年內最大罰單1800余萬元,并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嚴厲打擊15起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對某資管公司高級投資經理劉某義“老鼠倉”行為處以6400余萬元罰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