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分類評價制度將合規風控前置評價底線比例由10%提高到20%。為使評價結果結構分布更加合理,更好反映行業機構合規風控總體狀況,監管部門對A類、B類、C類管理人的比例進行了調整,由50%、40%、10%調整為30%、50%、20%。
強調服務投資者指標
通報還強調了“更好發揮功能”的監管導向,聚焦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促進提高專業能力、提升服務中長期資金能力、提升投資者長期回報、助力推進高水平開放“五大功能”,對照完善服務投資者各項評價指標,引導管理人踐行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注重改善投資者體驗。
“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積極參與市場建設,通過理性投資和價值投資,促進市場穩定,避免市場出現過度波動?!鄙鲜龉紮C構人士稱,管理人需要加強投研團隊建設,提高投資決策的專業性和科學性,開發更多符合中長期資金需求的產品,以滿足不同投資者需求。此外,管理人應關注投資者的長期利益,通過長期穩健的投資策略,為投資者創造持續回報,以更好地服務投資者和市場。
鼓勵逆周期布局
此次分類評價制度修訂中,新增加了公募機構逆周期布局指標,對高位發行規模較大、投資者體驗差的管理人予以扣分,反之加分;并大幅提升了權益類基金規模加分權重,優化各類型產品中長期收益率加分指標;突出服務養老、科技及綠色等重點領域情況。
此外,修訂新增了“重點專項工作”落實情況,根據評價期內重點工作部署,增加相應專項評價指標,對管理人落實監管重點、工作情況加大正面激勵和負面約束。
通報稱,針對專項工作評價指標,對注重把握長期大勢、積極發揮穩定市場作用的管理人予以加分;對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薪酬管理不符合政策導向的管理人予以扣分;對加大投資者觸達面、積極宣傳資本市場政策法規的管理人予以加分;對政商“旋轉門”執業管理內控機制不到位的管理人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