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張達
2025-01-22 19:09
證券時報e公司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聯合印發《關于金融領域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意見》。《意見》從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新金融服務、120天內就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服務的申請作出決定、支持依法跨境購買一定種類的境外金融服務、便利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轉移匯入匯出、完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安排、全面加強金融監管等六方面提出20條政策措施。上述政策措施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地區,以及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明確部署承擔對外開放重要任務的合作平臺先行先試,推動試點地區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開展探索,實現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制度型開放、系統性改革成效、開放型經濟質量的全面提升。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推動《意見》各項舉措落實落地,認真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在金融領域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工作,持續推動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