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觸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
6月13日,深圳市廣道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廣道”)披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根據《事先告知書》初步認定的事實,*ST廣道將可能觸及《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下稱《上市規則》)第10.5.1條規定的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ST廣道將于公告披露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1日,并在復牌之日起被北交所疊加實施重大違法類退市風險警示。
監管部門對*ST廣道施以頂格處罰
前期,*ST廣道已因2024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上市規則》規定的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并于2025年5月6日被北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廣道數字”變更為“*ST廣道”。
后續,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后,將根據相應決定內容判斷公司是否進入股票強制退市程序。北交所將在證監會指導下,認真踐行依法從嚴監管要求,指導公司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若*ST廣道觸及《上市規則》規定的退市情形,北交所將依法依規推進公司退市相關工作。
《事先告知書》顯示,經查明,*ST廣道涉嫌存在通過制作虛假購銷合同、發票、銀行回單、發貨通知單及入庫單等方式虛構銷售和采購業務,從而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等違法事實。相關行為導致*ST廣道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草案)》存在虛假記載。
《事先告知書》顯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對涉事相關方做出頂格處罰。
根據《事先告知書》,對*ST廣道責令整改,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ST廣道董事長、總經理金文明給予警告,并處以150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500萬元,作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罰款1000萬元);并對*ST廣道監事、獨立董事、董事等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250萬元、150萬元等多檔位罰款。記者了解到,對于*ST廣道和金文明均為頂格處罰。
監管部門對財務造假的嚴厲處罰,體現出“零容忍”態度和從嚴監管決心,對財務造假易形成強大威懾,彰顯證券市場法治化建設不斷推進,有力促使市場參與各方規范自身行為。
保薦機構五礦證券將先行賠付適格投資者損失
對于因公司財務造假行為承受損失的適格投資者,北交所將會同相關單位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目前,*ST廣道的保薦機構五礦證券已通過公司發布《聲明》,用于先行賠付適格投資者因廣道數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遭受的投資損失,市場各方反映較為積極。記者了解到,當前五礦證券正在積極推進先行賠付工作落地。
先行賠付的法律依據為《證券法》第93條,是指發行人因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或其他重大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相關的證券公司等先行賠付義務人可以委托投保機構就賠償事宜與投資者達成協議,予以先行賠付;先行賠付后,可以依法追償。
先行賠付是一種民事自愿和解行為,目前主要由證監會系統主導推動相關工作,必要時會協調法院系統就賠償計算標準等提供咨詢和支持。主要適用于發行人因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或者其他重大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案件,目前尚未有明確規則規定更為具體的選案標準。
校對:楊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