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兩家“明天系”險企及相關責任人因違法違規被處罰。
6月13日,金融監管總局官網公布行政處罰信息,涉及天安財險、天安人壽及其相關責任人。其中,對天安財險、天安人壽吊銷業務許可證,多名責任人被禁業。
公司治理不真實、向關聯方輸送利益
2020年7月,因相關機構觸發接管條件,原銀保監會決定對6家“明天系”機構實施接管,其中包括4家保險公司: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安財險)、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安人壽)、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易安財險)。
6月6日,金融監管總局對易安財險及華夏久盈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38名責任人作出處罰。(詳見券商中國報道《兩家保險機構38人被罰》)
6月13日最新的金融監管總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了天安財險、天安人壽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均涉及公司治理不真實問題、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等重大問題。
其中,天安財險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公司治理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部分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即履職,違規通過信托、存款、理財、股權基金投資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等。
天安人壽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公司治理報告不真實,董事盡職報告存在不實聲明,薪酬管理報告不真實,高管在未取得任職資格的情況下履行職責,違規將投資資產用于擔保或提供貸款,違規通過關聯交易向實際控制人輸送利益等。
吊銷業務許可證、35人被罰
基于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金融監管總局對天安財險、天安人壽及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罰。
公司層面,依據《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對天安財險、天安人壽吊銷業務許可證。
責任人方面,對天安財險16名責任人作出處罰,既包括警告并罰款,也涉及撤銷任職資格、禁業處罰。具體為:
郭予豐、趙興桐、高煥利、張祥禎、馬淑偉、奚星華、王浩、洪偉、李先旺、王霞、邵魯扉、劉培旭、英曉峰、林金太、孫兆軒、戴相鈞等責任人員被警告并罰款共計253萬元;
郭予豐、趙興桐、高煥利、張祥禎、馬淑偉等責任人員被撤銷任職資格;
郭予豐、高煥利、奚星華、王浩被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
趙興桐、張祥禎、馬淑偉、洪偉被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
李先旺、王霞被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
天安人壽共19名責任人受到處罰。具體為:
劉征、周獵人、胡春嵐、姜凱、孟憲利、陳祥義、張連慶、李磊、解彤、唐寧、陳玉龍、朱翼煒等責任人員被警告并罰款共計99萬元;
王偉、吉喆、張璐被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
陳玉龍被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
崔勇被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
唐寧、趙曉強、劉勇、陳頎被禁止進入保險業3年。
目前,天安財險和天安人壽的風險化解均取得階段性進展。
其中,天安財險的保險業務由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申能財險)受讓,申能財險于2024年1月成立,2024年5月開業,注冊資本100億元,股東包括申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臨港園金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臨港新片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臺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國投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百聯集團有限公司等8家單位。
天安人壽保單負債、有效資產及全部機構網點由中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匯人壽)承接。中匯人壽2023年6月成立,注冊資本332億元,由中央匯金公司、保險保障基金分別持股80%、20%。
校對:李凌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