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發布2023年電力碳足跡因子數據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發布了2023年燃煤發電等9類主要發電類型的電力碳足跡因子,并公布了全國電力碳足跡因子為0.6205(kgCO?e/kWh)。
近年來,我國陸續發布了2021年、2022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一名新能源企業代表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電力碳足跡因子主要用于計算電力消費產生的生命周期碳排放量,計算方式遠比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計算方式更為復雜。
為何在2025年首次發布了2023年的電力碳足跡因子?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負責人表示,此前,我國尚未發布電力碳足跡因子。國外數據庫的中國默認電力碳足跡因子數值滯后且偏高,未能體現我國近年來電力轉型帶來的綠色低碳貢獻。采用國際通行標準,研究發布符合我國實際的電力碳足跡因子數據,既是填補國內數據空白、解決企業“燃眉之急”、積極推動我國碳足跡管理和數據國際銜接的迫切需要,又是夯實我國產品碳足跡數據庫基礎因子數據、順利開展中下游產品碳足跡核算的重要基礎。
“國內此前沒有發布過電力碳足跡因子,我們不得不去用國外數據庫,此次數據發布是為了企業能夠使用更貼近國內實際的電力碳足跡因子,但是如果計算方式和其他國家不一樣,會造成國際互認困難的問題。”新能源企業代表說道。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負責人表示,本次發布的碳足跡因子研究方法遵循了與ISO14067國際標準保持一致且兼具中國特色的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24067-2024)。此外,本次發布的電力碳足跡因子測算過程基于大量典型代表案例調研,大部分采用國內企業實測數據,形成的數據小于Ecoinvent、GaBi等國際數據庫的中國電力碳足跡因子數值,更加符合我國電力發展客觀實際。
電力碳排放因子如何才能既符合本土實際情況又能與國際互認?牛津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秦炎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受碳關稅等貿易壁壘影響,當下最緊迫的任務是為中國出口企業提供官方發布的電力碳足跡因子。歐盟在計算中國產品碳足跡時,會使用較高的數值,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推出相關標準是很及時的舉措。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秦炎認為當前標準的目的還有待清晰,若旨在應對出口歐洲的產品碳足跡計算問題,希望歐盟采用中國發布的電力碳足跡因子,那么其中一些細節存在疑問。例如,該標準在計算時使用“輸電工程”這一概念,而歐盟及其他地區常用的是“輸電線損” ,二者存在差異。
秦炎進一步向21世紀經濟記者表示,如果制定標準的目的是對標國際,在當前出口企業需求迫切的情況下,不妨先采用國際通行的計算方式,保持公式透明,對計算過程中使用的數據做出清晰解釋。目前,中國這一標準存在潛在的風險問題,因為其公式和參數與歐盟常用的有所不同,歐盟很可能不認可該標準。
“當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和電力系統特征的標準有其積極意義,但在國際貿易中,還是要充分考慮歐美客戶的接受程度。當下國際貿易壁壘重重,任何小的瑕疵都可能被抓住不放。雖然不能確定歐盟是否會認可中國的標準,但作為貿易合作伙伴,維持良好的貿易關系至關重要。同時,中國政策明確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碳足跡相關體系,后續還有很大的改進和提升空間。 ”秦炎說道。